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编辑:长春公益网 时间:2022-03-01 22:09:40
导读:2022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引领社会组织助力

2022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引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引领和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主体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有完善的组织;

(三)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近两年度年检合格,机构和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四)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能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具备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工作队伍、实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六)所申报的项目内容须在章程业务范围之内;

(七)履行社会责任优秀组织和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二、申报类别

(一)社工专业类: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应为具备社会工作资质的专业社会组织实施,最好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且团队内至少有3名以上专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取得地方民政部门认可的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证书;3.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主要是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以“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方法开展服务项目。

(二)社会服务类。围绕业务范围主要开展以下服务:

1.救助帮困服务。为困难家庭提供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就业指导、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发展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等。

2.助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满足其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空巢老人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其他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3.助残服务。为残障人士提供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4.未成年人服务。为未成年人提供促进其身心健康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的照料;社区未成年人帮教、课外教育、志愿服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助学帮困、心理疏导等服务。

5.居民融合服务。为居民融入社区提供帮助的各类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社区邻里互助、便民服务、文化娱乐、家庭教育;流动人口以及特殊群体融入社区;城镇化进程中帮助农民融入城市生活等服务。

(三)其他公益服务类。主要用于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环保、农业、林业、信用体系、乡村振兴”等其他涉及民生服务类和社会公益类服务,以便满足社会多层次和综合性的服务需求。

以上3个类别不能重复申报,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项。

三、创意项目要求

公益创投要以“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操作导向、成长导向”为宗旨,围绕申报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

(一)项目需求真实性。项目需求论证需提供详细的数据证明,针对对象的总数、特征、需求进行说明,并对需求进行分层排序、对象解决需求的意愿进行论证。

(二)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实施后有助于提升“五社联动”,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三)项目理念创新性。针对社会需求,项目设计采用新的理念、新的运作模式、新的解决办法,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四)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五)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四、实施范围、服务对象和实施周期

申报项目实施范围为中卫市域范围内。申报项目的服务对象,应以中卫市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和常住人口为主。政府部门针对同样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不再重复支持。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周期8个月。

五、经费安排

(一)项目具体经费。本次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补助资金138.5万元,共实施社区公益创投项目22个,其中:社工专业项目5个,每个8万元;社会服务类项目7个,每个6万元;其他公益服务类项目10个,每个5万元。聘请第三方服务项目1个,6.5万元。

(二)社会捐助资金。广泛动员爱心企业、慈善团体、爱心人士对参与创投的公益项目进行定向捐助。社会定向捐助资金专项用于获选项目运作及项目持续发展所需。

(三)经费拨付。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分两次拨付。项目协议签署后拨付60%;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效能评估后拨付40%。

六、活动实施程序

(一)项目征集阶段。(2022年3月1日—3月11日)

(1)发布公告。市民政局通过发文、报纸、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项目设计。各相关社会组织依据项目规定的范围、设计要求等,在业务主管单位、乡镇、社区的帮助和指导下,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并在项目征集期内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954121428@qq.com)。申请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项目初审。汇总材料后,由中卫市民政局对创投项目申请资质和内容等情况进行初审,并提交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

对经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向其说明原因。

(二)项目评审阶段(2022年3月12日— 2022年3月20日)

(1)组织评审: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团委、妇联、残联、纪检、资深项目主任、专业社工等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申报单位对项目概况的阐述及所报材料、社会资助及社会支持及团队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项目。

(2)入围审核:确定入围项目后,报市民政、财政部门审核,提出优化意见。

(3)社会公示:将审核入围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项目确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获选项目。

(5)项目优化:有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根据公益创投要求和民政、财政部门意见,对项目进行优化,确保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更加科学、准确。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3月20日—2022年11月20日,实施周期8个月)。

(1)签订协议。正式签订项目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资金拨付。市民政局根据签订的合同,确定资助资金。资助资金根据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和拨付比例进行拨付。

(3)项目督导。由第三方组建督导团队,重点针对项目实施理念、专业技能、资源拓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提高项目质量。

(5)跟踪督查。由第三方对获选项目团队进行全称跟踪监管,并督促按月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及时掌握项目相关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总结阶段(2022年11月26日—12月10日)

(1)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分别向第三方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接受审计,第三方向市民政局提交公益创投终期报告。

(2)邀请市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创投活动进行绩效考评并形成评估报告,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

七、监督机制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须退出创投活动,终止合同中的合作条款,并追回财政资金。同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媒体上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或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三)获选项目团队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市民政局提出,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四)获选项目团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服务项目的,由第三方提出意见,市民政局核实后不再为其拨付服务项目后续资金,同时追缴已拨付资金。

 

 

附件:1.中卫市民政局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申请表

      2.中卫市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管理办法

      3.中卫市社区公益创投活动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责任编辑:长春公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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